萝北县云山龙兴石墨开发有限公司云山石墨矿区采矿工程监控监测平台(一期)供货及相关集成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更正事项、内容:
萝北县云山龙兴石墨开发有限公司云山石墨矿区采矿工程监控监测平台(一期)供货及相关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由“3.1合格的投标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招标范围内货物或服务。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4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提供至少1项合同金额50万元或以上监控系统或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扫描件)。
3.5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3.6投标人须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3.8依照《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inmetals.com.cn)上已经成功注册准入为供应商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其中不允许分包的内容为技术服务、维护保障服务、人员培训服务和链路服务。”
更正为“3.1合格的投标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签署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是经总公司授权其使用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履约实施,并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提供至少1项合同金额50万元或以上监控系统或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可以提供总公司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3.7依照《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inmetals.com.cn)上已经成功注册准入为供应商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其中不允许分包的内容为技术服务、维护保障服务、人员培训服务和链路服务。”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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