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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口径无线智能水表(基表为机械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招标公告

· 2023-06-01

招标公告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1.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口径无线智能水表(基表为机械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

1.1.2工程项目名称:

1)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口径无线智能水表(基表为机械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第一包)

2)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口径无线智能水表(基表为机械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第二包)

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小口径无线智能水表(基表为机械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第包)

1.2项目编号:

1.3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和材料清单:

本招标项目共分3个包,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0272875.00(第一包为45136437.50;第二包为27081862.50;第包为18054575.00元具体材料清单及内容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总数

第一包

1

小口径无线智能水表(机械表)

DN15

87500

87500

43750

26250

17500

2

DN20

210000

210000

105000

63000

42000

3

DN25

52500

52500

26250

15750

10500

注:本项目招标包括小口径无线智能水表(基表为机械表)的生产前准备、设计、生产、校验、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设立仓库并存储、现场指导安装、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需对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1.4合同供货期本项目合同供货期暂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到达合同金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1.5项目类别:货物类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80.77%、财政资金19.23%。

1.7项目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采用NB无线通信(讯)方式的DN15-DN25无线智能水表(基表为机械表),其中DN15:87500只、DN20:210000只、DN25:52500只。

1.8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9标段划分:分为三个包,每包设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

1.10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材料清单中的货物及服务,由招标人下单采购并支付货款。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招标人亦有权根据货物及服务质量,调整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及第三包的供货比例(供货数量)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有违约情况的卖方暂停或终止合同,并在该卖方完成整改恢复供货之前或买方重新招标产生新的中标人之前将该包部分货物转由另一包的卖方进行供货。供货单价如与该包原合同单价产生差价,则差价部分从该包的未支付货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如未支付货款不能补足差价,则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如仍不能补足差价,则从其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

1.11交货地点:广州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时适用于第一包、第二包和第三包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投标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1)提供投标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2.3参与投标的产品必须持有由省级或以上法定计量管理机构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评价报告,并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报告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以上证书必须同时包含有投标的DN15、DN20、DN25三种口径的无线智能水表或远传水表或物联网水表等(报告需体现出NB无线通信(讯)方式,且需同时提供该产品能实现无线远传功能的证明材料)。

注:如投标产品的型式批准证书审批权限已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放到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附证明材料。由直辖市出具的型式批准证书符合上述要求。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NB-IOT无线智能水表或NB-IOT远传水表或NB-IOT物联网水表(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供货合同发票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供货业绩。

注:①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水表的供货内容(需体现出NB-IOT无线智能水表或NB-IOT远传水表或NB-IOT物联网水表,基表为机械表)、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公称直径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关于合同供货内容的承诺函、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②2020年1月1日以后(含2020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供货金额以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NB-IOT无线智能水表或NB-IOT远传水表或NB-IOT物联网水表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非本次招标范围内货物的供货发票不作计算)。

③2020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20年1月1日。其供货金额以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本次招标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NB-IOT无线智能水表或NB-IOT远传水表或NB-IOT物联网水表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

④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2.7投标人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

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3.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601日至20230621上午0900分。

3.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3投标保证金:¥300000.00(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投标单位只参加一个包的投标,可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所投包中;若投标单位参加两个或以上包的投标,可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任一包中。

 

4. 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4.2.1对于第一包: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2.2对于第二~第三包:

如本包组的投标人与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重复,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包组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本包组的投标人与前面包组内其中N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重复,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N+3名时,则该包组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包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注:N分别为12

4.3当某包组招标失败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本次招标失败的包组重新组织招标。

4.4其他说明

4.4.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子包内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响应,只对所投子包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4.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某个包组提出投标申请,也可就多个包组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组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若某个投标人多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申请,且同时通过所申请包组的资格审查并在所投标的多个包组中已被推荐为其所投标包组号最小的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不参与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但参与详细评审),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在除去该投标人后按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格由低到高次序依次递补推荐(具体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

4.4.3各包组的采购量均为暂定量,最终供货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如合同供货期到期但供货量未达到合同暂定量时,最终结算量以合同到期时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如供货服务期未到期但供货量已达到合同暂定时,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

4.4.4各包组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2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需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登记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6.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306021730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1.1

7.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62109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7.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06210900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8. 招标文件的异议及投诉

8.1. 关于异议、投诉的参考格式详见《货物和服务采购异议与投诉的格式》。

8.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20-8715905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8521061

9.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人:汤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59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29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546109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0-83568592

E-mailgmetb2@126.com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30531


附件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20

 

 

 

 

 

 

 

 

 

附件2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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