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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游泳池(含附属设施设备和配套建筑)招租

· 2023-07-05
标的名称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游泳池(含附属设施设备和配套建筑)招租
项目编号202306001867租赁底价2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7-05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3-07-18
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璧山区资产类别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游泳池(含附属设施设备和配套建筑)招租
坐落 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2万元 租赁期限(年) 租期至2025年9月30日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免租期 无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招租用途
产权证号
楼层 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 房屋建筑面积 共计约1325㎡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招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3日内移交标的(承租方需按约定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标的踏勘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7830575679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标的系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游泳池(含附属设施设备和配套建筑)招租,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设施设备明细表》,本次招租标的经营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本次招租租赁期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租赁底价为年租金。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尚未办理产权证;标的坐落、招租面积均系招租方提供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承租后其经营项目的合规性,成为承租方后须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承租主体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游泳培训、游泳馆管理服务、体育运动项目及技术指导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教练员是否持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承租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八、本项目首年租金自移交完成次日起以成交年租金据实计算,首年租金计算方式为:首年租金=成交年租金÷153(本年可经营期天数)x本年实际经营天数(以租赁合同签订时确定的时间为准);2025年租金为整年租金(即成交年租金)。

九、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剩余租金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十、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须向招租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年租金的20%),若承租方在合同期间无违规违法以及违反合同行为,未对招租方的利益造成损失的,在合同期满并经招租方验收合格且双方完善相关移交手续后,招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十一、标的无产权证,承租方在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二、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培训人员工资、购买培训器材及运营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十三、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按成交租金总额的2%收取。

十四、租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经营用途,不得变更、增加经营项目,其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游泳馆内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承租方在经营中因自身违法造成的相关处罚和因经营管理不当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的原因给第三人造成损害而牵连到招租方向被侵权人承担相关责任后,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损失赔偿、诉讼费、鉴定费、律师服务费等费用)。

十五、租期内,承租方需每年为来凤中学200名学生免费提供游泳技能培训(名单由招租方提供),以游泳距离达到25米为合格(不限制泳姿),另承租方还需每年为来凤中学游泳队(不超过30人)免费提供训练场地。

十六、租赁期间,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设施设备明细表》)的维修维护、保管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其中的易耗品属于正常损耗范围内的,招租方不追究承租方的赔偿责任。

十七、标的位于来凤中学校园内,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管理,有义务引导外来人员按学校指引线路进入游泳池区域,不能在学校其它区域逗留、闲逛。

十八、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招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九、招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3日内移交标的(承租方需按约定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租期及租金自移交完成次日起计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二十、租赁期满,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该标的,由招租方重新挂牌招租。

二十一、租期内,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借用、共用本标的,若出现前述情形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全额扣除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追偿由此给招租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十二、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6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璧山支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3-85295989 85295979

附件下载:
设施设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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