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充电赋能强本领·传播光明
好故事光明街道新媒体宣传业务培训服务的
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开展充电赋能强本领·传播光明好故事光明街道新媒体宣传业务培训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征集筛选,共有三家公司符合资格的供应商:1、深圳市天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97000元;2、深圳市未来光明传媒有限公司报价98800元;3、深圳市粤之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97900元。 |
直接采购情况: 通过比价方式,确定深圳市天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天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 970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一是提供光明街道新媒体宣传业务培训服务,包括活动策划及设计;二是活动现场物料制作;三是课程培训定制及培训老师邀请;四是人力资源服务及车辆安排等事项。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政综合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丘洁
联系电话: 29099236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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