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培训服务供应商备选库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培训服务供应商备选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XTC-C-2222017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2月22日
徽商银行关于培训服务供应商备选库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1标包(专业类培训)
第一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融邦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单位: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单位:四川倍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单位:锐道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单位:金智东博(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单位:广州麟可咨询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思达优悦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八入围候选单位:上海淼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九入围候选单位:武汉博锐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单位:上海汇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一入围候选单位:卓智企业管理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第十二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华策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十三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永融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十四入围候选单位:北京为办银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五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博得世纪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02标包(管理类培训)
第一入围候选单位:四川倍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融邦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一入围候选单位:锐道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单位:北京信索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单位:陕西英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永融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单位:北京富辰燎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单位:上海淼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九入围候选单位:上海汇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创银嘉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单位: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第十二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傲举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十二入围候选单位:北京为办银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四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华策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十五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博得世纪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03标包(综合类培训)
第一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思达优悦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傲举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单位:上海纳莲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单位:安徽九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单位: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单位:卓智企业管理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单位:陕西英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第八入围候选单位:北京富辰燎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九入围候选单位:安徽子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第十入围候选单位:安徽省竞争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一入围候选单位: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第十二入围候选单位:上海康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三入围候选单位: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四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银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五入围候选单位:重庆格诺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4标包(线上资源类培训)
第一入围候选单位:深圳市新风向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入围候选单位:广州麟可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入围候选单位:浙江量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入围候选单位:上海易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入围候选单位:合肥网家商务信息有限公司
第六入围候选单位:北京中培伟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七入围候选单位:安徽多宝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0551-63616572-616、18055186156
公示期: 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程工 0551-63616572-616、1805518615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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